2025年国家公务员申论模拟考试旨在通过贴近真实考试的材料和题目,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本次模拟以“社会治理创新”为核心主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要求考生结合给定材料,围绕“如何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展开论述,以下为模拟申论文章及参考答案。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结构深刻调整,利益格局复杂多变,社会治理面临诸多新挑战,从“邻避效应”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到基层治理中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再到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这些问题凸显了传统治理模式的局限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需以系统思维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筑牢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
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年来,各地在创新社会治理中,始终把群众需求放在首位,浙江省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将政务服务下沉至社区,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好办事”;北京市推行“接诉即办”机制,通过12345热线快速响应群众诉求,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问题,这些实践表明,只有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才能精准把握社会治理的痛点难点,为此,应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通过居民议事会、线上议事平台等形式,畅通群众参与治理的渠道;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医疗、教育、养老等资源,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运用法治思维,提升社会治理的规范化水平
法治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基石,当前,部分领域存在的“运动式治理”“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影响了治理效能,在环境治理中,一些地方采取“一刀切”的关停措施,忽视了企业合法权益;在城市管理中,部分执法行为简单粗暴,引发群众不满,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主体的权责边界;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说理执法,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强化科技赋能,打造智慧治理新模式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科技已成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支撑,上海市通过“一网统管”平台,整合城市运行数据,实现对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实时监测和精准处置;广州市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犯罪高发区域,优化警力部署,有效降低了犯罪率,这些案例表明,科技赋能让社会治理从“经验决策”向“数据决策”转变,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应进一步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打破数据壁垒,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智慧治理产品开发,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社区服务”等模式,提升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体系
社会治理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大合唱”,当前,社会组织、志愿者、企业等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在扶贫工作中,一些社会组织凭借专业优势,精准对接贫困需求,成为政府扶贫的重要补充;在疫情防控中,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提供物资配送、心理疏导等服务,构筑了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推进多元共治,需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功能定位:政府应从“全能型”向“服务型”转变,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社会组织应依法规范发展,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提供专业化服务;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建立多元主体协同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方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
完善风险防控,筑牢安全发展的底线
当前,我国面临的风险挑战日益复杂,既有传统的安全生产风险,也有新兴的网络风险、金融风险等,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不仅造成群众财产损失,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加强风险防控,需树立“底线思维”,建立健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应急处置等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风险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实行“一风险一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应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风险防控共同体。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协同发力,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保障,以科技为支撑,以多元共治为路径,才能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FAQs

问: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如何平衡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
答: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是相辅相成的关系,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做好顶层设计、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确保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要为社会参与留足空间,通过简政放权、购买服务等方式,激发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的积极性,在社区治理中,政府可搭建协商平台,引导居民参与公共事务决策;鼓励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服务项目,形成政府“搭台”、社会“唱戏”的良性互动,关键在于明确权责边界,避免政府“越位”或“缺位”,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统一。
问:在智慧治理建设中,如何解决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
答:数据共享与隐私保护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和法律规范实现平衡,应加快数据安全立法,明确数据收集、存储、使用的规则,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实行“最小必要”原则,严禁过度采集,采用区块链、加密技术等手段,确保数据在共享过程中的安全可控,例如通过“数据脱敏”处理,隐藏敏感信息后再进行共享,建立数据使用的监督机制,明确数据泄露的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上海市在“一网通办”中,通过用户授权和数据分级管理,实现了数据高效共享与隐私保护的双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