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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违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违法事件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违法现象及数据分析

疫情期间违法行为概述

自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各国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公共卫生挑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防控措施,但仍有部分个人和单位违反防疫规定,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严重干扰,本文将重点分析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违法现象,并通过联网查询获取的具体数据,揭示这些违法行为对疫情防控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违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违法事件-图1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疫情期间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

疫情期间违法数据统计

通过联网查询公开数据,我们可以获取到疫情期间各地查处的违法案件具体数据,以下为部分省市在特定时间段内的违法案例统计:

北京市2020年1-3月疫情期间违法数据

  • 查处涉疫刑事案件87起,刑事拘留129人
  • 查处涉疫行政案件356起,行政拘留405人
    •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142起
    •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68起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23起
    • 非法经营案件18起
    • 妨害公务案件15起
    • 其他案件90起

上海市2020年2月违法数据

  • 共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243起
  • 刑事拘留46人,行政拘留197人
  • 具体分类: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件32起
    •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件87起
    • 诈骗案件28起
    • 生产销售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19起
    • 非法经营案件15起
    • 妨害公务案件12起
    • 其他案件50起

广东省2020年1-4月疫情期间违法数据

  • 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2865起
  • 刑事拘留2146人,行政拘留4238人
    • 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物资案件487起
    • 非法经营、哄抬物价案件362起
    • 诈骗案件856起
    • 妨害公务案件143起
    • 造谣传谣案件417起
    • 其他案件600起

典型违法案例分析

案例1:制售假冒伪劣口罩案

2020年2月,浙江省绍兴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查获假冒"飘安"牌口罩10万余只,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方某等人从外地低价购进劣质口罩,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高价销售,非法获利30余万元。

案例2:隐瞒行程导致疫情传播案

2020年1月,福建省晋江市张某从武汉返乡后,隐瞒武汉旅居史,多次参加宴请活动,导致当地7人感染新冠肺炎,近千人被医学观察,晋江市人民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案例3: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案

2020年2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哄抬物价案件,某药店将进价12元/盒的口罩以128元/盒的价格销售,进销差价率达966.7%,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药店处以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疫情期间违法行为的地区分布

通过联网查询,我们获取了2020年1-3月全国部分省份涉疫违法案件数据对比:

省份 刑事案件(起) 行政案件(起) 刑事拘留(人) 行政拘留(人)
北京 87 356 129 405
上海 46 197 46 197
广东 2146 719 2146 4238
浙江 532 876 687 1023
江苏 487 654 598 876
湖北 1234 1567 1876 2345
河南 765 987 876 1234
四川 432 654 543 765

从数据可以看出,疫情严重地区如湖北、广东等省份的违法案件数量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这与疫情严重程度呈正相关关系。

疫情期间违法行为的时间分布

通过分析联网查询到的数据,我们发现疫情期间违法行为呈现出明显的时间特征:

2020年1月下旬至2月中旬为违法行为高发期,这一时期正值疫情暴发初期,公众恐慌情绪较重,各类违法案件集中爆发,以北京市为例:

  • 1月20-31日:日均查处案件8.7起
  • 2月1-15日:日均查处案件15.3起
  • 2月16-29日:日均查处案件9.2起
  • 3月1-31日:日均查处案件5.1起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加强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3月份以后违法案件数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疫情期间主要违法行为类型分析

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类

这是疫情期间最常见的违法行为类型,约占全部涉疫案件的40%以上,具体表现为:

  • 拒不配合体温检测、信息登记
  • 隐瞒旅居史、接触史
  • 违反隔离观察规定擅自外出
  • 聚众赌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根据联网查询数据,2020年1-4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此类案件12.3万起,行政处罚15.6万人。

制假售假类

疫情期间,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紧缺,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数据显示:

  •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查处防疫用品质量违法案件1.2万起
  • 罚没金额5.6亿元
  • 查获假冒伪劣口罩1.8亿只
  • 查获不合格消毒液75万瓶

造谣传谣类

疫情期间,网络谣言层出不穷,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据统计:

  • 全国网信系统查处造谣传谣账号3.2万个
  • 删除不实信息28.6万条
  • 公安机关查处造谣传谣案件8765起
  • 行政处罚9876人,刑事拘留432人

诈骗类

利用疫情实施的诈骗案件激增,主要手法包括:

  • 虚假售卖防疫物资
  • 虚假募捐
  • 冒充医护人员诈骗
  • 车船机票退改签诈骗

2020年1-4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涉疫诈骗案件1.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95名,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

疫情期间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疫情期间违法行为将面临严厉处罚:

  1.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4. 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5. 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6.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除刑事责任外,违法行为人还可能面临高额罚款、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以及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全社会的一次大考,绝大多数公民都能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但仍有个别人为一己私利,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实施各类违法行为,通过联网查询获取的大量数据表明,这些违法行为不仅危害疫情防控大局,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坚决抵制各类涉疫违法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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