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国内部分地区也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疫情最新数据通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 新增确诊病例1568例
- 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8例
- 本土病例1520例
-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6260例
- 其中境外输入148例
- 本土16112例
- 现有确诊病例12568例
- 其中重症病例28例
-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56890例
- 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
-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74684例
重点地区疫情数据(以2023年11月1日-15日为例):
广东省: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86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215例
- 主要集中在广州市(确诊病例285例,无症状感染者3120例)
- 深圳市(确诊病例78例,无症状感染者856例)
- 佛山市(确诊病例23例,无症状感染者239例)
北京市: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42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68例
- 朝阳区占比最高(确诊病例68例,无症状感染者725例)
- 海淀区(确诊病例32例,无症状感染者356例)
- 丰台区(确诊病例25例,无症状感染者278例)
重庆市: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15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536例
- 渝北区(确诊病例86例,无症状感染者1025例)
- 九龙坡区(确诊病例53例,无症状感染者625例)
-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42例,无症状感染者498例)
河南省: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78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85例
- 郑州市(确诊病例132例,无症状感染者1568例)
- 洛阳市(确诊病例23例,无症状感染者215例)
- 许昌市(确诊病例15例,无症状感染者132例)
内蒙古自治区: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65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25例
- 呼和浩特市(确诊病例128例,无症状感染者1526例)
- 包头市(确诊病例22例,无症状感染者168例)
- 鄂尔多斯市(确诊病例10例,无症状感染者96例)
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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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 高风险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 中风险区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
- 低风险区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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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机构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
- 控制人流密度,避免人员聚集
- 公共交通工具每日消毒,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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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核酸检测筛查
- 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 风险区域"全员检测"
- 普通人群"愿检尽检"
- 全市设置核酸检测点586个,日均检测能力达12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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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 截至11月15日,全市累计接种疫苗2865万剂次
- 3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92.6%
- 60岁以上老年人全程接种率85.3%
- 加强免疫接种率78.9%
健康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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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要点
- 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密闭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 保持社交距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 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动水洗手至少20秒
- 常通风: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少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控制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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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监测
- 每日测量体温
- 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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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接种
- 符合条件的人群应及时接种疫苗
- 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应尽快接种加强针
- 60岁以上老年人应积极接种疫苗
便民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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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保障
- 全市设置发热门诊38个,24小时开放
- 指定定点医院12家,床位总数5860张
- 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56人,储备医护人员25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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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物资保障
- 重点保供企业186家
- 日均供应蔬菜2800吨、肉类450吨、蛋类180吨
- 建立"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560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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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援助服务
- 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
- 组建专业心理咨询师团队86人
- 累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5680人次
法律责任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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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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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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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咨询求助渠道
- 疫情防控咨询热线:12345
- 医疗服务咨询热线:120
- 心理援助热线:96525
- 物资保障服务热线:96315
- 社区服务热线:各社区公示电话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并公布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3年11月16日
(注:本文数据为示例数据,实际数据请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