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同城资讯网

新冠疫情的公告,新冠疫情的公告在哪里看

新冠疫情的公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新冠疫情的公告,新冠疫情的公告在哪里看-图1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国内部分地区也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疫情最新数据通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发布的数据,截至2023年11月15日24时,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

  • 新增确诊病例1568例
  • 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8例
  • 本土病例1520例
  • 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6260例
  • 其中境外输入148例
  • 本土16112例
  • 现有确诊病例12568例
  • 其中重症病例28例
  • 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56890例
  • 累计死亡病例5226例
  • 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74684例

重点地区疫情数据(以2023年11月1日-15日为例):

广东省: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86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215例
  • 主要集中在广州市(确诊病例285例,无症状感染者3120例)
  • 深圳市(确诊病例78例,无症状感染者856例)
  • 佛山市(确诊病例23例,无症状感染者239例)

北京市: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42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568例
  • 朝阳区占比最高(确诊病例68例,无症状感染者725例)
  • 海淀区(确诊病例32例,无症状感染者356例)
  • 丰台区(确诊病例25例,无症状感染者278例)

重庆市: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15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536例
  • 渝北区(确诊病例86例,无症状感染者1025例)
  • 九龙坡区(确诊病例53例,无症状感染者625例)
  • 沙坪坝区(确诊病例42例,无症状感染者498例)

河南省: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78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985例
  • 郑州市(确诊病例132例,无症状感染者1568例)
  • 洛阳市(确诊病例23例,无症状感染者215例)
  • 许昌市(确诊病例15例,无症状感染者132例)

内蒙古自治区:

  • 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65例
  • 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25例
  • 呼和浩特市(确诊病例128例,无症状感染者1526例)
  • 包头市(确诊病例22例,无症状感染者168例)
  • 鄂尔多斯市(确诊病例10例,无症状感染者96例)

疫情防控措施

  1. 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 高风险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 中风险区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
    • 低风险区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序流动
  2.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机构等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措施
    • 控制人流密度,避免人员聚集
    • 公共交通工具每日消毒,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3. 加强核酸检测筛查

    • 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 风险区域"全员检测"
    • 普通人群"愿检尽检"
    • 全市设置核酸检测点586个,日均检测能力达120万人次
  4. 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 截至11月15日,全市累计接种疫苗2865万剂次
    • 3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92.6%
    • 60岁以上老年人全程接种率85.3%
    • 加强免疫接种率78.9%

健康提示

  1. 个人防护要点

    • 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密闭空间、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 保持社交距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 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用流动水洗手至少20秒
    • 常通风:每天开窗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 少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控制参加人数
  2. 健康监测

    • 每日测量体温
    • 关注自身健康状况
    •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3. 疫苗接种

    • 符合条件的人群应及时接种疫苗
    • 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应尽快接种加强针
    • 60岁以上老年人应积极接种疫苗

便民服务措施

  1. 医疗服务保障

    • 全市设置发热门诊38个,24小时开放
    • 指定定点医院12家,床位总数5860张
    • 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56人,储备医护人员2560人
  2. 生活物资保障

    • 重点保供企业186家
    • 日均供应蔬菜2800吨、肉类450吨、蛋类180吨
    • 建立"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560支
  3. 心理援助服务

    • 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
    • 组建专业心理咨询师团队86人
    • 累计提供心理咨询服务5680人次

法律责任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1.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咨询求助渠道

  1. 疫情防控咨询热线:12345
  2. 医疗服务咨询热线:120
  3. 心理援助热线:96525
  4. 物资保障服务热线:96315
  5. 社区服务热线:各社区公示电话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并公布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3年11月16日

(注:本文数据为示例数据,实际数据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